杭州市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优惠扶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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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优惠扶助暂行办法

浙江省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优惠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1〕2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杭州市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优惠扶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1月10日


杭州市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优惠扶助暂行办法

  为切实保障城市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改善生活条件,根据《杭州市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杭州市送温暖工程联席会议精神,凡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市总工会核发的《杭州市职工家庭特困证》的特困人员,均可享受下述相应的优惠扶助:
  一、特困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愿意就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免交有关费用。
  二、给予特困人员优惠医疗待遇,特困人员凭证(特困人员的家庭成员同时凭户口簿)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免交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每人每年36元)。优先给予慈善助医的待遇。
  三、特困人员承租公有住房的,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后的新增租金由住房产权单位给予减免,租金减免金额按本市有关房改政策执行。
  四、特困人员家庭有成员在校读书的,教育部门免收其中、小学学杂费(含职高、中专)。优先给予慈善助学或结对助学的待遇。
  五、特困人员日常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给予补助,实行定额货币补贴,每户每年300元。
  六、特困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工商户或社区服务业,工商部门优先办理营业证照,免收登记费和管理费。有关部门优先优惠提供场地、摊位。
  七、特困人员家庭可凭证享受小区保洁、垃圾清运处置及化(贮)粪池清运处置的免费服务。
  八、特困人员在《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杭州市职工家庭特困证》的有效期内,申报、享受上述待遇;两证核销后,优惠扶助待遇随即中止。
  九、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市区,各县(市)可参照本暂行办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扶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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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5批)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5批)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3年 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5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42批)予以公告。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5批)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916898/n15188244.files/n15188218.doc


   2013年2月7日





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245批)

第一部分 新产品
    一、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113、CA1103、CA1310
载货汽车底盘 CA1113、CA1103、CA1310、CA1190
自卸汽车 CA3250
自卸汽车底盘 CA3074、CA3314、CA3250、CA3256、CA3165
厢式运输车 CA5310X、CA5113X、CA5220X、CA5103X
仓栅式运输车 CA5113CCY、CA5103CCY、CA5310CCY
消防车底盘 CA5190TXF
牵引汽车 CA4255、CA4232、CA4220
畜禽运输车 CA5310CCQ
篷式运输车 CA5103CPY、CA5113CPY、CA5310CPY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1 解放牌 厢式运输车 CA5020X
囚车 CA5020X
救护车 CA5020X
邮政车 CA5020X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 奥迪(AUDI)牌 多用途乘用车 FV6461
东风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自卸汽车 EQ3201、EQ3310
自卸汽车底盘 EQ3201、EQ3310
嘉龙牌 载货汽车 DNC1080
载货汽车底盘 DNC1080
自卸汽车 DNC3310、DNC3062、DNC3030、DNC3043、DNC3202、DNC3060、DNC3061、DNC3121
自卸汽车底盘 DNC3310、DNC3062、DNC3030、DNC3043、DNC3202、DNC3060、DNC3061、DNC3121
厢式运输车 DNC5080X
仓栅式运输车 DNC5080CCY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厢式运输车 DXK5020X、EQ5024X、DXK5021X
多用途乘用车 DXK6440、DXK6441
东风汽车公司 3 东风牌 载货汽车底盘 EQ1120
仓栅式运输车 EQ5253CCY
教练车 EQ5120X
特种作业车底盘 EQ5161TZZ
华神牌 自卸式垃圾车 DFD5021ZLJ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载货汽车 EQ1120
载货汽车底盘 EQ1120、EQ1160
自卸汽车 EQ3120、EQ3160
城市客车 EQ6710
客车 EQ6730
厢式运输车 EQ5120X
仓栅式运输车 EQ5120CCY
冷藏车 DFL5253X、DFL5250X
教练车 EQ5120X
牵引汽车 DFL4181
随车起重运输车 DFL5311JSQ、DFL5253JSQ、DFL5250JSQ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客车底盘 EQ6101、EQ6120
厢式运输车 EQ5043X
仓栅式运输车 EQ5043CCY
多用途乘用车 DFA6460
俊风牌 邮政车 DFA5020X
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自卸汽车 EQ3310
客车 EQ6607、EQ6608
半挂车 EQ9400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5 大众汽车(VOLKSWAGEN)牌 多用途乘用车 SVW6451
轿车 SVW7147
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 6 别克(BUICK)牌 轿车 SGM7146、SGM7147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6 别克(BUICK)牌 轿车 SGM7200、SGM7240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7 青年牌 豪华客车 JNP6120、JNP6100、JNP6127、JNP6122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9 北京牌 多用途货车 BJ103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 福田牌 载货汽车 BJ1036、BJ1032、BJ1020、BJ1049、BJ1046
载货汽车底盘 BJ1036、BJ1049、BJ1032、BJ1020、BJ1046
自卸汽车 BJ3102
自卸汽车底盘 BJ3102
城市客车 BJ6123
城市客车底盘 BJ6870、BJ6810
客车 BJ6852、BJ6129、BJ6902
纯电动城市客车底盘 BJ6750
厢式运输车 BJ5046X、BJ5032X、BJ5020X、BJ5036X、BJ5028X
仓栅式运输车 BJ5049CCY、BJ5020CCY、BJ5036CCY
半挂车 BJ9400
冷藏车 BJ5049X
多用途乘用车 BJ6438
多用途货车 BJ1027
多用途货车底盘 BJ1027
平板运输车 BJ5049TPB
幼儿专用校车 BJ6780
摆臂式垃圾车 BJ5125ZBS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BJ5319GJB、BJ5259GJB
混凝土泵车 BJ5299THB
篷式运输车 BJ5049CPY
背罐车 BJ5160ZBG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BJ5042ZXX
随车起重运输车 BJ5042JSQ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 北京牌 两用燃料多用途乘用车 BJ6400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11 北京现代牌 多用途乘用车 BH6478、BH6477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12 欧曼牌 载货汽车 BJ1259
载货汽车底盘 BJ1259
自卸汽车 BJ3259、BJ3253、BJ3319
自卸汽车底盘 BJ3259、BJ3253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BJ5319GJB、BJ5259GJB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底盘 BJ5319GJB、BJ5259GJB
牵引汽车 BJ4259、BJ4253、BJ4257
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9 田野牌 多用途货车 BQ1023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22 长安牌 载货汽车 SC1035
城市客车 SC6781
小学生专用校车 SC6925、SC6635
幼儿专用校车 SC6635、SC6515
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26 远威牌 自卸汽车 SXQ3310
自卸汽车底盘 SXQ3310
牵引汽车 SXQ4251
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27 北奔牌 载货汽车 ND1250、ND1160
载货汽车底盘 ND1250、ND1160
城市客车 ND6120、ND6100
客车底盘 ND6110、ND6770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ND5250GJB
牵引汽车 ND4240、ND4250、ND4180
自卸式垃圾车 ND5310ZLJ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9 黄海牌 城市客车 DD6181
客车 DD6119
客车底盘 DD6181
多用途货车 DD1030、DD1020
常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 29 黄海牌 城市客车 DD6780
客车底盘 DD6740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1 凯马牌 载货汽车 KMC1030、KMC1021
载货汽车底盘 KMC1030、KMC1021
厢式运输车 KMC5030X
仓栅式运输车 KMC5030CCY
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 33 雪佛兰(CHEVROLET)牌 多用途乘用车 SGM6470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33 金杯牌 轻型客车 SY6543、SY6542、SY6513、SY6521
多用途乘用车 SY6492、SY6481、SY6543、SY6542、SY6513、SY6521
工程车 SY5033X
邮政车 SY5033X
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33 金杯牌 载货汽车 SY1044
厢式运输车 SY5044X
仓栅式运输车 SY5044CCY
底盘 SY1044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哈尔滨轻型车厂 38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041、CA1052、CA1051、CA1042
载货汽车底盘 CA1041、CA1052、CA1051、CA1042
厢式运输车 CA5041X、CA5042X
仓栅式运输车 CA5041CCY、CA5042CCY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9 哈飞牌 多用途乘用车 HFJ6401
上海汽车商用车有限公司 41 大通牌 载货汽车 SH1041
载货汽车底盘 SH1041、SH1042
客车 SH6592、SH6503
厢式运输车 SH5040X、SH5041X
多用途乘用车 SH6592、SH6503
工程车 SH5042X、SH5041X、SH5040X、SH5045X、SH5043X
救险车 SH5042X、SH5041X、SH5040X、SH5043X、SH5045X
运兵车 SH5041X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42 申沃牌 客车底盘 SWB6127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4 依维柯牌 客车 NJ6604、NJ6494、NJ6724、NJ6564、NJ6694
客车底盘 NJ6574、NJ6524、NJ6474、NJ6704、NJ6664
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5 神野牌 城市客车 ZJZ6100
客车 ZJZ6590
客车底盘 ZJZ6101
厢式运输车 ZJZ5040X
宣传车 ZJZ5040X
精功牌 牵引汽车 ZJZ4252
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 47 华骐牌 纯电动轿车 YQZ7001
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8 徐工牌 随车起重运输车 NXG5252JSQ、NXG5160JSQ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49 亚星牌 小学生专用校车 JS6662
底盘 JS6470
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51 飞碟牌 载货汽车 FD1045
载货汽车底盘 FD1045
厢式运输车 FD5045X、FD5126X
仓栅式运输车 FD5045CCY
篷式运输车 FD5045CPY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52 吉利美日牌 轿车 MR7132
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52 吉利牌 轿车 JL7152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5 安凯牌 双层城市客车 HFF6115
城市客车 HFF6105
客车 HFF6114、HFF6115、HFF6121
特大型豪华客车 HFF6140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6 江淮牌 载货汽车 HFC1141、HFC1140、HFC1040、HFC1120、HFC1042
载货汽车底盘 HFC1141、HFC1140、HFC1040、HFC1161、HFC1120、HFC1042
客车底盘 HFC6685、HFC6570、HFC6640、HFC6832、HFC6770
厢式运输车 HFC5141X、HFC5120X、HFC5140X、HFC5101X、HFC5040X、HFC5042X
厢式运输车底盘 HFC5101X
仓栅式运输车 HFC5120CCY、HFC5141CCY、HFC5040CCY、HFC5140CCY
多用途货车 HFC1027
多用途货车底盘 HFC1027
幼儿专用校车 HFC6591、HFC6561
洒水车 HFC5161GSS
洗扫车 HFC5161TXS
牵引汽车 HFC4241
畜禽运输车 HFC5161CCQ
自卸式垃圾车 HFC5161ZLJ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HFC5161ZXX
轿车 HFC7202、HFC7151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8 三菱牌 指挥车 DN5021X
轿车 DN7202、DN7203
东南牌 指挥车 DN5021X
纯电动轿车 DN7000
轿车 DN7158、DN7159
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8 福建牌 多用途乘用车 FJ6410
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59 昌河牌 双排载货汽车 CH1021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59 昌河牌 轿车 CH7101
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59 北斗星牌 轿车 CH7100
昌河铃木牌 轿车 CH7105
江西华翔富奇汽车有限公司 60 富奇牌 多用途货车 FQ1021
多用途货车底盘 FQ1021
教练车 FQ5021X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1 江铃牌 载货汽车 JX1073、JX1093
载货汽车底盘 JX1073、JX1093
多用途乘用车 JX6480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62 晶马牌 客车底盘 JMV6550
专用小学生校车 JMV6590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63 黄河牌 客车 ZZ612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63 豪泺牌 自卸汽车 ZZ3317、ZZ3257
自卸汽车底盘 ZZ3317、ZZ325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63 汕德卡牌 载货汽车 ZZ1316
载货汽车底盘 ZZ1316
厢式运输车 ZZ5316X
仓栅式运输车 ZZ5316CCY
牵引汽车 ZZ4256
篷式运输车 ZZ5316CPY
黄河牌 载货汽车底盘 ZZ1124、ZZ1164、ZZ1104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63 豪瀚牌 自卸汽车 ZZ3315
自卸汽车底盘 ZZ3315
牵引汽车 ZZ4185、ZZ4255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64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031
载货汽车底盘 CA1031
厢式运输车 CA5031X
仓栅式运输车 CA5031CCY
冷藏车 CA5031X
牵引汽车 CA4226
篷式运输车 CA5031CPY
山东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67 燕台牌 轻型载货汽车 YTQ1036
载货汽车 YTQ1030
载货汽车底盘 YTQ1036、YTQ1030
自卸汽车 YTQ3036
厢式运输车 YTQ5030X、YTQ5036X
仓栅式运输车 YTQ5036CCY、YTQ5030CCY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69 东方红牌 自卸汽车 LT3250
餐厨垃圾车 LT5070TCA
福德牌 轻型载货汽车 LT1033
轻型载货汽车底盘 LT1033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双层城市客车 ZK6116
城市客车 ZK6125、ZK6120、ZK6100、ZK6932、ZK6110、ZK6820
客车 ZK6808、ZK6117、ZK6122、ZK6118、ZK6858、ZK6908、ZK6147、ZK6119、ZK6116、ZK6121、ZK6126
客车底盘 ZK6712、ZK6117、ZK6106、ZK6652、ZK6100、ZK6120、ZK6770、ZK6119、ZK6128、ZK6108、ZK6116、ZK6889、ZK6900、ZK6990、ZK6820、ZK6780、ZK6989、ZK6870
混合动力双层城市客车 ZK6116
混合动力客车底盘 ZK6116
纯电动城市客车 ZK6105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 ZK6109、ZK6119
医疗车 ZK5080X
商务车 ZK5130X
小学生专用校车 ZK6109、ZK6729、ZK6669
幼儿专用校车 ZK6729、ZK6669
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 72 奥路卡牌 多用途乘用车 ZQ6387、ZQ6386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72 东风牌 纯电动载货汽车底盘 ZN1080
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 ZN5080ZYS
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73 楚风牌 载货汽车底盘 HQG1312
自卸汽车 HQG3312
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76 十通牌 载货汽车底盘 STQ1162、STQ1250、STQ1088
污水处理车 STQ5088TWC
洒水车 STQ5161GSS
监测车 STQ5250X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79 比亚迪牌 乘用车 BYD6480
轿车 BYD7152、BYD7100、BYD7151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80 三一牌 汽车起重机 SYM5332JQZ、SYM5331JQZ
混凝土泵车底盘 SYM5510THB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81 华菱之星牌 载货汽车 HN1310、HN1312、HN1252
载货汽车底盘 HN1310、HN1312、HN1252
自卸汽车 HN3312、HN3252
自卸汽车底盘 HN3312、HN3252
混凝土泵车底盘 HN5432THB、HN5332THB
牵引汽车 HN4182、HN4252
湖南中联重科车桥有限公司 82 邦乐牌 客车底盘 HNQ6881
旅游客车 HNQ6122、HNQ6128
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88 海马牌 轿车 HMC7200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89 传祺(Trumpchi)牌 多用途乘用车 GAC6470
轿车 GAC7200
猎豹牌 底盘 CFA1031、CFA1030
教练车底盘 CFA5030X
广州汽车集团客车有限公司 89 广汽牌 城市客车 GZ6101、GZ6111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GZ6103、GZ6113
纯电动城市客车 GZ6100
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0 桂林牌 城市客车 GL6121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91 乘龙牌 载货汽车 LZ1200、LZ1100
载货汽车底盘 LZ1200、LZ1100
自卸汽车 LZ3256、LZ3251、LZ3250、LZ3312、LZ3122、LZ3120、LZ3121、LZ3316、LZ3255、LZ3257、LZ3060、LZ3315、LZ3061
自卸汽车底盘 LZ3122、LZ3121、LZ3120、LZ3255、LZ3060、LZ3315、LZ3061
厢式运输车 LZ5060X、LZ5100X、LZ5160X、LZ5200X
厢式运输车底盘 LZ5060X
仓栅式运输车 LZ5200CCY、LZ5100CCY
低密度粉粒物料运输车 LZ5311GFL
冷藏车 LZ5311X
牵引汽车 LZ4250、LZ4251
畜禽运输车 LZ5160CCQ
篷式运输车 LZ5160CPY、LZ5310CPY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2 宝骏牌 轿车 LZW7150、LZW7151
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 93 力帆牌 厢式运输车 LF5028X、LF5029X
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 94 红岩牌 加油车 CQ5255GJY、CQ5165GJY、CQ5315GJY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5 五十铃牌 载货汽车 QL1071、QL1040、QL1070
载货汽车底盘 QL1071、QL1040、QL1070
厢式运输车 QL5070X、QL5040X、QL5071X
冷藏车 QL5070X
清障车底盘 QL107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6 长安牌 载货汽车 SC1021、SC1040、SC1034、SC1031
载货汽车底盘 SC1021、SC1040、SC1034、SC1031
厢式运输车 SC5031X、SC5021X、SC5040X、SC5034X
仓栅式运输车 SC5034CCY、SC5031CCY、SC5040CCY、SC5021CCY
轿车 SC7139、SC7164、SC7169、SC7149、SC7158
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101 王牌牌 载货汽车 CDW1250、CDW1041、CDW1030、CDW1091、CDW1043
载货汽车底盘 CDW1030
自卸汽车 CDW3030
厢式运输车 CDW5045X、CDW5042X、CDW5160X、CDW5091X、CDW5043X、CDW5041X、CDW5030X、CDW5044X、CDW5092X、CDW5046X
仓栅式运输车 CDW5160CCY、CDW5091CCY、CDW5030CCY、CDW5041CCY、CDW5042CCY、CDW5044CCY、CDW5043CCY
压缩式垃圾车 CDW5110ZYS
篷式运输车 CDW5044CPY、CDW5092CPY、CDW5040CPY、CDW5091CPY、CDW5042CPY、CDW5030CPY、CDW5160CPY、CDW5043CPY、CDW5045CPY、CDW5046CPY、CDW5041CPY
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01 野马牌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SQJ6121
纯电动城市客车 SQJ6121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01 大运牌 自卸汽车底盘 CGC3253
东风云南汽车有限公司 104 东风牌 载货汽车底盘 EQ1120
自卸汽车 EQ3061、EQ3040、EQ3240
自卸汽车底盘 EQ3061、EQ3040、EQ3240
教练车 EQ5120X
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 106 斯卡特牌 载货汽车 LFJ1090、LFJ1041、LFJ1160、LFJ1047、LFJ1071、LFJ1030
载货汽车底盘 LFJ1090、LFJ1041、LFJ1160、LFJ1047、LFJ1071、LFJ1030
厢式运输车 LFJ5030X、LFJ5160X、LFJ5041X、LFJ5071X、LFJ5090X、LFJ5047X
仓栅式运输车 LFJ5090CCY、LFJ5030CCY、LFJ5047CCY、LFJ5071CCY、LFJ5041CCY、LFJ5160CCY
洒水车 LFJ5070GSS
篷式运输车 LFJ5047CPY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LFJ5040ZXX
格奥雷牌 压缩式垃圾车 LFJ5250ZYS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07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030
载货汽车底盘 CA1030
厢式运输车 CA5030X
仓栅式运输车 CA5030CCY
篷式运输车 CA5030CPY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108 比亚迪牌 轿车 BYD7152、BYD7150、BYD7153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 陕汽牌 城市客车 SX6100
客车底盘 SX6104、SX6113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112 海格牌 城市客车 KLQ6825、KLQ6129、KLQ6770、KLQ6895、KLQ6850、KLQ6109、KLQ6119
客车 KLQ6129、KLQ6759、KLQ6896、KLQ6125、KLQ6905、KLQ6796、KLQ6906、KLQ6122、KLQ6856、KLQ6115、KLQ6109、KLQ6112
轻型客车 KLQ6540
西虎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18 西虎牌 城市客车 QAC6900、QAC6105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119 奇瑞牌 城市客车 SQR6100
集瑞联合牌 载货汽车底盘 SQR1311
自卸汽车 SQR3312、SQR3251、SQR3311
自卸汽车底盘 SQR3312、SQR3251、SQR3311
低密度粉粒物料运输车 SQR5311GFL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SQR5251GJB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底盘 SQR5251GJB
牵引汽车 SQR4251、SQR4252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9 开瑞牌 多用途乘用车 SQR6440、SQR6403
西安西沃客车有限公司 120 西沃牌 客车 XW6123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 名爵牌 轿车 CSA7154
荣威牌 轿车 CSA7152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城市客车 XMQ6608、XMQ6728、XMQ6668
客车 XMQ6110、XMQ6128、XMQ6117、XMQ6120、XMQ6115、XMQ6608、XMQ6606、XMQ6129、XMQ6759、XMQ6728、XMQ6101、XMQ6802、XMQ6859、XMQ6898、XMQ6125、XMQ6113、XMQ6706、XMQ6668、XMQ6998
客车底盘 XMQ6681、XMQ6670、XMQ6730、XMQ6970、XMQ6780、XMQ6870、XMQ6103、XMQ6571、XMQ6100、XMQ6820、XMQ6570、XMQ6116、XMQ6102
轻型客车 XMQ6501、XMQ6530、XMQ6552、XMQ6531
厢式运输车 XMQ5031X、XMQ5030X
商务车 XMQ5032X
囚车 XMQ5030X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124 金旅牌 城市客车 XML6662
客车 XML6662、XML6128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5 中通牌 城市客车 LCK6105、LCK6950、LCK6115、LCK6125、LCK6850、LCK6820
客车 LCK6120、LCK6809、LCK6117、LCK6129、LCK6125、LCK6909、LCK6856、LCK6107
客车底盘 LCK6105、LCK6115、LCK6104、LCK6775、LCK6875、LCK6805、LCK6765、LCK6995、LCK6825、LCK6905
小学生专用校车 LCK6801
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 127 恒通客车牌 纯电动城市客车 CKZ6127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129 申龙牌 客车 SLK6902、SLK6129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 SLK6570
山西成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30 神剑牌 多用途乘用车 SCH6430、SCH6401
同意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生产轻型客车底盘产品。

二、民用改装车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北京市政中燕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一)04 中燕牌 吸粪车 BSZ5106GXE、BSZ5066GXE
洒水车 BSZ5156GSS、BSZ5250GSS
绿化喷洒车 BSZ5105GPS
北京中汽普莱德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一)14 昌盛牌 布障车 BCS5072CBZ
北京三兴汽车有限公司 (一)21 三兴牌 检修车 BSX5070X
北京英斯泰克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一)23 英斯泰克牌 半挂车 BYN9400、BYN9401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 (一)31 华林牌 压缩式垃圾车 HLT5161ZYS
北京市清洁机械厂 (一)31 亚洁牌 自卸式垃圾车 BQJ5100ZLJ
北京环达汽车装配有限公司 (一)33 环达牌 计量检衡车 BJQ5251JJH
车辆运输半挂车 BJQ920
北京凯特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一)38 凯特牌 高空作业车 BKC5120JGK
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一)46 中卓时代牌 干粉消防车 ZXF5240TXF
天津客车装配厂 (二)04 金马牌 城市客车 TJK6106
中天高科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二)08 中天之星牌 工程车 TC5050X
扫地王(天津)专用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二)09 华环牌 洗扫车 TSW5073TXS
除雪车 TSW5071TCX
天津劳尔工业有限公司 (二)13 劳安(LAOAN)牌 半挂车 LR9400
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二)21 星马牌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XMP5250GJB
唐山亚特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03 亚特重工牌 半挂车 TZ9408、TZ9409
河北力钧长恒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06 飞花牌 半挂车 HBX9400
河北昌骅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07 昌骅牌 半挂车 HCH9402、HCH9401
邯郸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 (三)15 冀东巨龙牌 半挂车 JD9402、JD9407、JD9401、JD9400
保定北奥石油物探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三)34 沙驼牌 工程车 WTC5310X
河北宏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45 正康宏泰牌 半挂车 HHT9407、HHT9404、HHT9403
河北驹王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50 驹王牌 半挂车 ZJW9403
山西大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四)20 大运牌 自卸汽车 DYX3253
半挂车 DYX9400
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08 北方重工牌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BZ5251GJB
铁岭陆平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六)08 陆平机器牌 加油车 LPC5070GJY
洒水车 LPC5163GSS、LPC5251GSS
辽宁合力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六)10 丹凌牌 自卸式垃圾车 HLL5040ZLJ
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 (六)20 金猴牌 举高喷射消防车 SXT5530JXF、SXT5303JXF
辽宁海诺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六)45 海诺牌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HNJ5254GJB
沈阳北方交通工程公司 (六)46 凯帆牌 高空作业车 KFM5121JGK、KFM5080JGK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六)51 森远牌 清洗车 AD5160GQX
路面养护车 AD5090TYH
盘锦金碧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六)53 金碧牌 半挂车 PJQ9403、PJQ9402
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六)60 黄海牌 厢式运输车 DD5040X
木材装卸车 DD5160JMC
一汽四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七)10 雄风牌 半挂车 SP9402
长春市神骏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七)29 尚骏牌 随车起重运输车 CSJ5163JSQ、CSJ5220JSQ、CSJ5160JSQ
长春双龙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七)30 龙帝牌 绿化喷洒车 CSL5160GPS
哈尔滨星光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八)08 哈齿牌 救险车 XP5160X
大庆汽车改装厂 (八)11 野驼牌 运油车 DQG5251GYY、DQG5252GYY、DQG5160GYY
上海冰熊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九)05 银光牌 保温车 SLP5040X
上海浦东一汽解放专用车有限公司 (九)37 速通牌 半挂车 PDZ9403、PDZ9352
随车起重运输车 PDZ5160JSQ
上海鸿得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九)38 城市猎豹牌 混凝土泵车 HDL5530THB、HDL5431THB
车载式混凝土泵车 HDL5132THB
上海鑫百勤专用车辆有限公司 (九)40 百勤牌 散装饲料运输车 XBQ5310ZSL
南京客车制造厂 (十)02 雨花牌 救护车 NJK5049X
旅居车 NJK5049X
检测车 NJK5048X
流动服务车 NJK5049X
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十)03 飞球牌 冷藏车 ZJL5041X
商务车 ZJL5050X
一汽客车(无锡)有限公司 (十)10 解放牌 城市客车 CA6660
客车 CA6600、CA6730、CA6660、CA6700
幼儿专用校车 CA6750、CA6680
无锡华策汽车有限公司 (十)27 华新牌 城市客车 HM6660
客车 HM6730
常熟华东汽车有限公司 (十)36 华东牌 宿营车 CSZ5230TSY
装备车 CSZ5250X
江阴市汽车改装厂 (十)41 神探牌 装备车 JYG5091X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十)48 徐工牌 洗扫车 XZJ5161TXS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XZJ5251GJB、XZJ5250GJB、XZJ5311GJB
清洗车 XZJ5160GQX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XZJ5252ZXX、XZJ5162ZXX
车载式混凝土泵车 XZJ5160THB
苏州市捷达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十)49 捷达消防牌 泵浦消防车 SJD5090TXF
通讯指挥消防车 SJD5041X
扬州盛达特种车有限公司 (十)57 金鸽牌 洗扫车 YZT5160TXS
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60 大马牌 客车 HKL6480
厢式运输车 HKL5040X
江苏中意汽车有限公司 (十)61 中意牌 旅居车 SZY5053X、SZY5050X
江苏银宝专用车有限公司 (十)68 银宝牌 半挂车 SYB9404
鸿运汽车有限公司 (十)71 宏运牌 指挥车 HYD5046X
救护车 HYD5046X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十)75 海伦哲牌 工程车 XHZ5071X、XHZ5065X
电源车 XHZ5163X、XHZ5165X、XHZ5251X
常州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76 常奇牌 清障车 ZQS5045TQZ
镇江康飞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十)78 康飞牌 冷藏车 KFT5256X、KFT5041X
张家港市沙洲车辆有限公司 (十)83 众田牌 自装卸式垃圾车 ZTP5071ZZZ
江苏金永达工业有限公司 (十)90 金望牌 清障车 JYD5090TQZ、JYD5120TQZ
杭州爱知工程车辆有限公司 (十一)04 爱知牌 高空作业车 HYL5053JGK、HYL5054JGK
湖州客车厂 (十一)05 东方牌 抢险救援照明车 HZK5101X
救险车 HZK5061X、HZK5163X、HZK5100X
浙江征远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一)13 征远牌 自卸汽车 LHG3250
桶装垃圾运输车 LHG5020CTY
衢州市华夏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一)15 中商汽车牌 半挂车 ZL9405
杭州恒康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十一)26 恒康牌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HHK5250ZXX
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 (十二)03 合客牌 小学生专用校车 HK6601、HK6661、HK6801、HK6741
幼儿专用校车 HK6601、HK6661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04 星马牌 低密度粉粒物料运输车 AH5311GFL、AH5250GFL、AH5310GFL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AH5312GJB、AH5319GJB、AH5259GJB
混凝土泵车 AH5290THB、AH5430THB
黄山市奇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二)08 灵光牌 半挂车 AP9401
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12 扬子牌 多用途货车 YZK1030
教练车 YZK5020X
安徽省池州市大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十二)19 秋浦牌 平板运输车 ACQ5040TPB
安徽省广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二)20 安通牌 半挂车 CHG9401、CHG9402
安徽江淮扬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22 江淮扬天牌 半挂车 CXQ9290、CXQ9402、CXQ9401
安徽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27 开乐牌 半挂车 AKL9408
冷藏车 AKL5310X、AKL5166X、AKL5060X
安徽兆鑫集团汽车有限公司 (十二)30 兆鑫牌 半挂车 CHQ9400
滁州兴扬汽车有限公司 (十二)33 兴扬牌 半挂车 XYZ9402
合肥市富园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十二)36 富园牌 宣传车 HFY5043X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16 福龙马牌 自卸式垃圾车 FLM5022ZLJ
路面养护车 FLM5022TYH
福建常春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三)18 常春宇创牌 半挂车 FCC9401
福建凯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三)20 凯鲍牌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KB5251GJB
福建新华旭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三)21 新华旭牌 半挂车 XHX9401
福建海越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十三)28 斯伏尔牌 自卸式垃圾车 FHY5021ZLJ、FHY5160ZLJ、FHY5120ZLJ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FHY5250Z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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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

财政部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
1992年12月29日,财政部

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商品流通企业财务行为,促进商品流通企业公平竞争,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独立核算的所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各种经济性质和组织形式的商业、粮食、外贸、供销合作社、图书发行、物资供销企业以及以从事商品流通活动为主营业务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本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事项,应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本的复制件。企业终止清算后,应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供注销手续的复制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企业财务部门应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资金的管理
第六条 企业设立时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法定的资本金即注册资金,包括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等投入的资本金。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本企业职工以其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国外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
第七条 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吸收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企业资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期筹集,一次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第一次筹集的资金不得低于投资者认缴出资的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由于投资者在出资过程中违约,致使企业无法按期足额筹集资本金的,企业应当依法追究投资者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以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投资的,其所占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超过20%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注册资金的30%。
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应当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条 企业对资本金依法享有经营权,可用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占用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一条 在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企业的资本金,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中外合作企业按合同中约定在合作期内一方先行收回投资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企业的债务责任。在缴纳所得税前收回投资的,须报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批。
第十二条 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即为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
投资者对企业的净资产按其出资比例或合同、协议规定享有所有权并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三条 企业的公积金包括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包括: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认缴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及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本的溢价净收入等;资本金汇率折算差额;企业因分立、合并、变更和投资时资产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资产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接受捐赠的现金、其他资产以及按国家规定应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款项。
盈余公积金包括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等。
资本公积金可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盈余公积金按规定可用于弥补企业亏损,也可转增资本金。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金后留存企业的部分以不少于注册资金的25%为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企业的负债包括长期负债和流动负债。
(一)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长期款项等。
(二)流动负债是指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应付帐款、预收货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预提费用、其他应付款等。
第十五条 各项长期负债和流动负债均应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已经发生而数额尚未确定的负债,应当根据有关凭证合理预计,待实际数额确定后再行调整。
第十六条 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利息支出,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七条 流动资金包括现金、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现金收入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的帐面余额与库存金额核对相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帐单金额核对相符。
第十九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货款、待摊费用、应收政策性补贴、其他应收款项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其中,应收票据依照面值计价,发生的贴现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第二十条 企业可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于年度终了再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5‰清算,计入当期费用。未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据实计入当期费用。
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上一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部分,计入当期费用;少于上一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部分和收回已核销的坏帐时,冲减当期费用。
坏帐准备金的具体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预计出现的坏帐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自定。
第二十一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销售、耗用而储备的商品、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储备或加工的商品、材料物资等视为企业的存货;企业代其他单位销售、储备或加工的商品、材料物资等不作为企业的存货。存货按下列原则计价:
购入的,商品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即商品进价成本计价;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按原始进价加由企业负担的可直接认定的运杂费等计价;
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净支出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加工费、缴纳的税金以及扣除加工过程中的有关收入后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报关单等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有关协议或按市价计价。
各种存货销售或领用时,企业可分别选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确定其成本。企业可根据存货的特点,选用不同计价方法,同一种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二条 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报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和毁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可按月预提商品削价准备金,年末再按库存商品余额的3—5‰清算,计入当期商品销售成本。
商品削价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商品削价损失(指商品销价低于进价的损失),使用时作抵扣削价商品的进价处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应划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分别核算。
第二十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的计价: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等费用计价,国外购入的还包括进口税金。
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本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规定的价款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计价。
接受捐赠、从境外调入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格计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企业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固定资产应依法进行评估。
第二十六条 在建工程支出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支出,包括工程设备、材料等专用物资、预付工程价款、未完工程支出等。在建工程支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试营业发生的营业收支,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毁损,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的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未完工程支出。单项工程报废或毁损的净损失,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在投入使用后发生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八条 企业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应采用平均年限法,即直线法或工作量法。商品检测设备、电子计算机及经财政部批准的部分设备也可选用加速折旧法,即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企业应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附后)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固定资产目录和折旧年限。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额一般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残值率和分类年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3—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
1—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二)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方法:
1.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
原值(1—预计残值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总行驶里程
2.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
原值(1—预计残值率)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总工作小时
3.按照台班计算折旧:
原值(1—预计残值率)
每台班折旧额=-----------
总工作台班数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
2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
第三十二条 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五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三条 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十四条 无形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及企业申请书约定的金额计价。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按法律程序认可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从境外引进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市场同类无形资产价格经评估计价。
无形资产在计价时,须备详细资料,包括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的复制件、作价的依据和标准等。其中非专利技术、商誉的计价,应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商誉只有在企业合并或接受商誉投资时才能评估计价。
第三十五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效的合同、协议或企业申请书的规定期限及有效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有效使用年限按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法规、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使用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使用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法规无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使用所限确定。
法律法规、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使用年限的,按预计使用期限确定。
使用期限难以预计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第三十六条 企业转让或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十七条 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璜的净支出等。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在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净损益、利息等支出。
企业筹建期间的下列费用不得列入开办费: 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筹建期间应当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等。
开办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管理费用,摊销期不得短于5年。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赁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的装修、装璜净支出按装修、装璜后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三十八条 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国外冻结财产、待处理财产等。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有专门用途、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的特种物资。

第六章 对外投资
第三十九条 对外投资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境内外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或者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对外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包括企业向其他单位投出的在一年以上的资金和持有在一年内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有价证券。
短期投资包括企业购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能够随时变现的各种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在保证能及时足额向国家缴纳各种税利和国家专项资金专项运用的前提下对外投资,但下列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投资:国家指令经营或专项储备的物资;申领的进出口许可证、配额;其他按国家规定不得用于投资的资产。
第四十一条 企业的对外投资,按下列原则计价:
以货币资金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实际支付金额计价。以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投出时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或者评估确认的金额计价。资产评估确认价值与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企业认购股票,按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款项包括已宣告发放股利的,按实际支付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企业购入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差额,即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后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存续期内分期计入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企业以自有外汇投资,应按划拨外汇日国家外汇调剂市场实际价格作价。自有外汇投资作价与帐面价值的差额列入当期损益(以购入外汇投资应扣除原待转外汇价差)。
第四十二条 企业以补偿贸易方式从国外引进的设备和技术作价投资,所作价格与引进价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以分享产品用于偿还引进设备的价款,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出口销售收入。
第四十三条 企业以联营方式对外投资,必须与联营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企业(不包括私营企业)向境外投资,不得以私人名义注册公司或购买房地产和开设帐户,特殊情况需以私人名义进行的,必须经投资企业董事会批准,办理“股份声明书”、“委托代理声明书”、“股权转让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归属手续。
第四十四条 企业的对外投资没有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时,企业要按其所占比例调整长期投资。企业收到分来的投资收益时,应相应减少长期投资。
第四十五条 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在实现与紧密层企业财务隶属关系的统一过程中,如采取投资入股并实行控股的,要采用购买法合并紧密层企业的产权和损益;如采取成建制划转财务关系进行合并的,要采用股权结合法合并紧密层企业的产权和损益。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润、股利、债券利息等计入投资收益,并入企业的利润总额。
企业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对外投资的实收款项,与投出时的帐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按规定应缴纳营业税的股票买卖等投资的收益在纳税后并入投资收益。
企业对外投资分享产品的,应按购销关系照价付款;如以分享产品抵作投资分利的,应按分享产品的同类商品市价或其销售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第七章 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七条 企业的成本和费用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包括商品进价成本和为经营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商品流通费。
第四十八条 企业的商品进价成本分为国内购进商品进价成本和国外购进商品进价成本。
(一)国内购进商品进价成本包括国内购进商品的原始价和购入环节缴纳的税金。税金是指企业收购不含税农副产品时支付的税金。出口商品退税款抵扣当期出口销售商品进价成本。
(二)国外购进商品进价成本是指进口商品在到达的港口以前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
1.进价。即进口商品按对外承付货款日国家外汇牌价结算的到岸价(C.I.F)。如进口合同价格不是到岸价,在商品到达目的港口以前由企业以外汇支付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加入进价。
2.进口税金。即商品进口报关时应缴纳的税金,包括进口关税、进口产品税或增值税。
3.购进外汇价差。即企业以购入外汇或有偿使用政府留成外汇用于进口,按规定结转的待转外汇价差。
4.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还包括支付给受托单位的有关费用。
企业购进商品发生的购进折扣、退回和折让及购进商品发生的经确认的索赔收入冲减商品进价成本。发生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调整商品进价成本。
第四十九条 企业的商品流通费包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五十条 经营费用是指企业在整个经营环节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整理费、包装费、保险费、差旅费、展览费、保管费、检验费、中转费、劳务手续费、广告费、商品损耗、进出口商品累计佣金、经营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等。
第五十一条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商品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由企业统一负担的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职工待业保险费、业务招待费、技术开发费、董事会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涉外费、租赁费、咨询费、诉讼费、商标注册费、技术转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不含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修理费、开办费摊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审计费、坏帐准备金等。其中:
(一)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范围内据实开支:
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3‰;全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2‰;全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1‰。


(二)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拨交工会的经费。
(三)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四)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低值易耗品摊销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摊销办法,数额较大的可实行分期摊销法。
(六)企业发生的修理费用一般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或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实行待摊方法的,发生的修理费用在2年内平均摊销;实行预提办法的,预提的修理费用列入当期管理费用,发生的修理费用从预提费用中列支,不足部分列入当期管理费用,超过部分冲减当期管理费用。一个企业只能采用一种办法。
(七)诉讼费是指企业因起诉或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八)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九)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履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十)劳动保险费是指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职工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退休统筹基金。
(十一)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五十二条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外汇调剂手续费、加息、支付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在转换为股本之前只付利息;在转换成股本之后,只付股利,不再计付利息。
第五十三条 下列开支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自行研制、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发生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赞助和捐赠支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滞纳金等;被没收的财产;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 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五十四条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一般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五十五条 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属于企业从事商品流通活动所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代购代销业务收入等。
代购代销业务收入是指代购代销商品的手续费收入。代购代销商品的有关直接费用,根据合同或协议向委托方收取;定额结算的费用差额或者预收费用与实际支付费用的差额中无法辨认部分,计入代购代销业务收入。
第五十六条 商品销售收入按下列原则确认: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以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发票帐单和提货单已交给购货方(无论商品是否发出)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以本期收到的价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款日期作为本期销售收入的实现。
预收货款,销售商品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销售,以商品已经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采取委托其他单位代销,以代销商品已经售出,并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出口商品的销售。出口商品销售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出口商品销售价格一律以离岸价(F.O.B)为准。如果出口合同确定价格不是离岸价,在出口商品离岸以后支付的运费、保险费、佣金,冲减出口销售收入。收到的佣金,增加当期出口销售收入。
进口商品的销售。进口商品直接销售的部分:实行货到结算的,在货船到达我国港口取得船舶到港通知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后(陆运、空运结算方法同海运)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实行单到结算的,凭国外帐单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转入库存以后销售的部分,比照本条第二至六款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退回和折扣支出,相应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发生的出口佣金调整当期销售收入。销售商品发生的已经确认的索赔款,如对供货方有索赔权的,冲减销售收入;如对供货方无索赔权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五十八条 企业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汇兑损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国家补贴收入等。
企业按规定取得减免税退回的税金也并入利润总额。
第五十九条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一)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扣除商品进价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二)其他业务利润指企业其他业务的收入减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后的净额。
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商品流通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企业发生的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出租固定资产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废旧物资出售收入、下脚料出售收入、储运业务收入、出租出借包装物业务收入等。
其他业务支出为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第六十条 投资净收益是指企业的投资收益减投资损失后的净额。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以及企业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的款项高于实际投资数额或帐面净值的差额等。
投资损失是指企业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实际投资额或帐面净值的差额等。
第六十一条 汇兑损益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开展外币业务,不同外币折算发生的价差以及汇率变动发生的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差额。外币业务较少的企业,也可将汇兑损益并入财务费用核算。
第六十二条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净额。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变卖的收益、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按规定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援外收入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的盘亏及变卖损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款后)、企业非季节性的停工损失、技工学校经费、援外费用支出、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等。
第六十三条 国家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经营某类商品取得的补贴,包括国家财政拨补的专项储备商品、特准储备物资、临时储备商品的补贴以及其他补贴收入。
第六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可用企业的公积金弥补。
第六十五条 企业纳税利润以第五十八条所列利润总额为基础,按财政部规定扣减或增加有关的收支后,依法缴纳所得税。企业集团由核心企业按规定集中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六十六条 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违反税法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超过用所得税前的利润抵补期限按规定用税后利润弥补的亏损。
(三)按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优先股股利。
2.按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六十七条 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但股份有限公司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九章 外币业务
第六十八条 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不同外币的折算以及用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
第六十九条 企业一般应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外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七十条 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按下列原则核算: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在购建期间列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在固定资产办理竣工结算以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为购入无形资产发生的,全部计入无形资产价值。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并入开办费,自企业投产营业之日起,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计入损益。
企业接受外汇投资时发生的,计入待转外汇价差。
对外投资及收回投资时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支付投资者利润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内部外币转帐业务发生的折合记帐本位币差额,以及外币现钞存入外币存款户,或从外币存款户支取外币现钞发生的折合记帐本位币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终止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
第七十一条 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对应收、应付外汇帐款,可采取逐笔结转方式计算汇兑损益,即每结汇一次,计算一笔,到年底再将应收、应付外汇帐款原币余额按当日国家外汇牌价进行调整;也可以采取集中结转方式计算汇兑损益,即平时结汇按当时国家外汇牌价核销应收、应付外汇帐款,月末再将应收、应付外汇帐款原币余额按当日国家外汇牌价进行调整,集中一笔计算汇兑损益。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种办法,确定后,年度内不得变更。
对现汇存款、现钞及外汇借款的折合办法,应与往来结算帐款的折合办法相一致。
第七十二条 企业自有外汇是指企业按规定取得或留成的归企业支配和使用的外汇,包括购入、借入的外汇、接受投资的外汇、上级拨入等外汇。自有外汇应按国家规定使用,并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金额计价。自有外汇用于调剂所得人民币收入与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金额的差额及按规定有偿上交国家所得的人民币收入,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自有外汇用于支付进入商品价款、归还外汇借款、出口商品经营管理费及贸易从属费用,除本制度另有规定者外,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金额计价。
第七十三条 企业从外汇调剂市场购入外汇,实际支付金额与国家外汇牌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接受外汇投资所作价格与国家外汇牌价之间的差额,作为待转外汇价差,并根据购入外汇的不同用途,及时按下述方法处理:
购入外汇用于进口商品的,待转外汇差价计入进口商品进价成本。
购入外汇用于归还外汇借款的,待转外汇价差计入汇兑损益。
购入外汇用于对外投资的,待转外汇价差计入投资成本。
企业结转待转外汇价差,可以选用逐笔辩认法或加权平均法。选用某种方法后,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十章 企业清算
第七十四条 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经批准宣布终止时,应对企业财产、债权、债务全面清算。
第七十五条 企业自宣告终止之日起,应按国家及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负责对企业财产清算的日常工作: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收取企业的债权、偿还企业的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纳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将清算意见提请企业投资者通过后处置企业剩余财产。
第七十六条 清算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第七十七条 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第七十八条 企业清算完结以前,除支付清算费用以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企业财产。
第七十九条 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或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八十条 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等,计入清算费用,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第八十一条 企业在宣布终止前六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损益入帐:
(一)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应属自己的债权。
第八十二条 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和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八十三条 企业的剩余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不足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清偿。
第八十四条 企业清算终了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国有企业的剩余财产全部上交国家财政。私营企业的剩余财产归个人投资者。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集体企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外,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如不能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应按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五条 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清算报告和收支报表必须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财政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八十六条 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有关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八十七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下列内容:
(一)经营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弥补亏损、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的变动、出口退税等情况。
(二)某些主要项目采用的财务会计方法及变动情况和原因;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的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期内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便于正确理解财务报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月度、季度、年度向主管财政机关及企业主要投资者等提供财务报告。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签字后,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八十九条 企业在办理年度财务决算前,应当对各种存货、债权、债务等进行实地盘点或清查,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点或清查发现的盘盈、盈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列入当年决算。
第九十条 企业总结、考核及评价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还能力指标、流动资产周转状况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企业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应收帐款损失率、存货周转率、经营利润率等。
(一)反映偿债能力的比率
1.流动比率。指企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其计算公
式为:
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指企业的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其中速
动资产是流动资产减去存货和预付费用后的金额。其计算公式
为:
速动资产
速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指企业负债总额与企业全部资产的比率。其
计算公式为: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100%
资产总额
(二)反映流动资产周转状况的比率
1.应收帐款损失率。指企业的坏帐损失与应收帐款余额的比
率。其计算公式为:
坏帐损失
应收帐款损失率=---------×100%
应收帐款余额
2.存货周转率。指销货成本与存货平均余额的比率。其计算
公式为:
销货成本
存货周转比率=---------×100%
存货平均余额
销货成本是指本期销售商品的进价成本。
存货平均余额为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半数。
一年与存货周转比率的比值为存货周转天数。
(三)反映盈利能力的比率
1.营业利润率。指企业的营业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其计
算公式为: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率=-------×100%
营业收入
2.资本金利润率。指企业利润总额与资本金总额的比率。其
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资本金利润率=--------×100%
资本金总额
另外,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能力还应考核下列指标:
净值报酬率。为利润总额与平均股东权益的比率。
市盈率。为每股盈余与股票价格的比率。
每股股利。为股利总额与流通股数的比值。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九十二条 企业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各地区、各部门不再另行制定财务制度。
第九十三条 本制度从1993年7月1日起实施。

附 表

商品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一、通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运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控制设备 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 10—15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 5—10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 8年
音响、录(摄)像机 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 3— 6年
2.加工设备 10—15年
3.油池、油罐 4—14年
4.制冷设备 10—15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 6—10年
6.小火车 6—12年
7.烘干设备 6—10年
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
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 4— 8年
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 10—14年
10.地磅 7—12年
11.吊运机械设备 8—14年
12.消防安全设备 4— 8年
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 15—20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 折旧年限
1.经营用房、仓库
钢结构 35—45年
钢筋混凝土结构 30—35年
钢筋混凝土砖结构 25—30年
砖木结构 20—30年
危险物品专用仓库 20—25年
2.简易房 8—10年
围墙 4— 8年
烘干塔 12—17年
地坪、晒场、晒台、货场 5—10年
3.其他建筑物 10—20年